至兆豐其他網站


 交易須知:
 

國外期貨交易流程
國外商品下單流程
 


 

說明:

  1. 客戶委託下單以當面、電話、傳真或其它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委託方式,下單時應說明帳號、戶名、買賣方向、口數、交易月份、商品名稱、價位與委託條件。
  2. 若交易部發現客戶下單保證金不足時,該筆委託無效,由營業員立即通知客戶。
  3. 國外期貨商品委託,在確認委託單內容無誤,交易員將委託單下至上手複委託期貨商,再下至國外期交所執行撮合。

注意事項:

  1. 客戶要執行國外期貨商品委託前,請先向所屬營業員了解該商品之交易與結算規則,以避免糾紛與無謂損失。
    :委託下單
  2. 國外期貨商品交易多以人工撮合交易,執行效率與回單速度無法與國內期貨商品相同,且有特殊狀況時,有可能發生穿價不
    :成交回報 成交情形,客戶應事先了解其交易執行之差異。
  3. 若客戶為當面委託,在委託單上須由客戶簽章。
  4. 下單請一律以填寫買賣委託單為主,不接受客戶現場喊單。
   
國外期貨委託單種類
 
  1. 限價委託單(Limit order):依客戶指定之價位進行交易,成交價與客戶指定價間必需是買低賣高。
  2. 市價委託單(Market order):依市價的買賣價進行交易,買進時,依市價賣價為參考成交價;賣出時,依市價買價為參考成交價。
  3. 停損委託單(Stop order):客戶指定一個價位,當市價到達客戶所指定的價位時,原委託便自動成為市價單執行交易。客戶設定價位時,買進的停損單指定價位必須比市價高,賣出的停損單價位必須比市價低。成交價的規則和市價單相同。
  4. 觸及市價委託單(Market-If-Touch;MIT): 客戶指定一個價位,當市價到達客戶所指定的價位時,原委託便自動成為市價單執行交易。客戶設定價位時,買進的MIT單指定價位必須比市價低,賣出的MIT單價位必須比市價高。成交價的規則和市價單相同。
  5. 開盤市價委託單(Market On Open;MOO):於開盤前委託,開盤後一段期間內執行交易。該期間內的任一成交價皆可能是參考價,並不一定是開盤價。
  6. 收盤市價委託單(Market On Close;MOC): 於收盤前委託,在收盤前至收盤之間的一段時間內執行交易。參考成交價是收盤前一段期間的任一成交價皆可能,並不一定是收盤價。
  7. 二擇一委託單(One Cancel Other;OCO):即同一委託單可以設定二種不同的委託種類來執行。任一個委託成交後另一個委託自動取消。
    註:以上委託單種類依各期貨交易所規訂方能接受。



   

 
兆豐期貨股份有限公司
服務專線: 0800-568-588 客服信箱:futures@megasec.com.tw
版權為兆豐期貨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