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自107年04月30日一般交易時段起「國內選擇權商品加收保證金」
2018/04/10
配合期貨公會之規範將交易人分類並修訂系統管控程式,但在上述分類分級系統尚未正式啟用前,採行暫時性措施,將所有國內外自然人及一般法人從事國內選擇權賣方交易,商品保證金A、B值均加收20%,預計
自107年04月30日一般交易時段起實施。
- 適用對象:國內外自然人及一般法人。
- 適用契約:臺灣期貨交易所之所有選擇權契約。【臺指權(TXO)、電子權(TEO)、金融權(TFO)、非金電權(XIO)、櫃買權(GTO)、美元兌人民幣權(RHO)、小美元兌人民幣權(RTO)、黃金權(TGO)、個股權(STO)。】
- 加收比例:依期交所公告之A、B值加收20%
- 生效日期:107年04月30日一般交易時段起
※請更加留意若有留倉選擇權賣方部位,保證金是否足夠※
如有問題請洽詢所屬業務員,兆豐期貨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