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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70歲以上交易人辦理重新徵信評估作業公告 2020/10/19

依期貨公會109年09月15日中期商字第1090003866號函增訂『開戶徵信作業管理自律規則』重新評估後固定收入合計金額未達新台幣60萬元得以資產證明達新台幣5000萬元佐證。

(109.10.19更新)

 

依期貨公會108年12月31日中期商字第 1080006472 號函規定,考量高齡長者之風險承擔能力有限,從事高槓桿、高風險之期貨交易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,有關滿70歲之既有客戶及日後屆滿70歲之交易人,應符合期貨公會所定「期貨商開戶徵信作業管理自律規則」第五條第六款之資格條件及其相關作業,為此本公司將自本年度起定期檢視,未如期完成徵信評估作業者,本公司僅得接受平倉委託,不得接受新增部位之委託。

詳參期貨公會「期貨商開戶徵信作業管理自律規則」https://www.futures.org.tw/law/latest或洽所屬業務員。

 

提醒您:選擇權賣方部位最大風險可能無限,雖然選擇權賣方會有權利金收入,但可能面對損失超過此數額之風險;若市場走勢不利,持有選擇權賣方部位將極有可能收到本公司高風險帳戶通知、追繳保證金或被本公司執行代為沖銷。

 

《上述通知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所屬業務員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