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權名詞解釋

買權(call option)

  1. 買權乃提供買方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,以約定的價格、數量買進標的物的一項權利。
  2. 買方可選擇行使或不行使這項權利。
  3. 預期到期時的履約價高於現在的價格,需買進買權;反之則賣出買權。
  4. 買方在繳付權利金後,有權利在到期日以約定之履約價格、數量、規格,賣出標的,而

賣權(put option)

  1. 賣權乃提供買方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,以約定的價格、數量賣出標的物的一項權利。
  2. 買方可選擇行使或不行使這項權利。
  3. 預期到期時的履約價低於現在的價格,需買進賣權;反之則賣出賣權。
  4. 買方在繳付權利金後,有權利在到期日以約定之履約價格、數量、規格,賣出標的,而賣方則有義務依約接受。 賣方則有義務依約接受。

權利金

買權或賣權的買方必須支付給賣方,作為買進或契約的權利價金。

保證金(Margin)

選擇權的賣方需繳交保證金,以作為選擇權賣方履約的保證。


履約日(Expiration date)

當日建立新的部位,復於當日收盤前反向沖銷持有部位之交易方式。

履約價格

選擇權的買方有權買進或賣出期貨契約的交易價格。


選擇權委託條件

  •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單(IOC):所下委託單必須馬上成交,否則即行取消之委託方式。
  • 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單(FOK):所下委託單必須全數成交,否則立即取消之委託方式。

平倉

三種方式:沖銷(賣出先前買進的部位或買回先前賣出的部位)、到期結算或放棄。


價內(In the Money)

對買權而言,價內就是履約價低於標的物的現貨價;對賣權而言,價內是履約價高於標的物的現貨價。

價平(At the Money)

履約價等於標的物的現價,買權賣權都是。


價外(Out of the Money)

對買權而言是指履約價格高於標的物的現價;對賣權而言是指履約價低於標的物的現貨。

內涵價值(Intrinsic Value)

選擇權履約價格與標的物市價之差。買權的內涵價值在於標的物的現貨價格高於履約價格。賣權的內涵價值在於標的物的現貨價格低於履約價格。

計算方法:內含價值=【買權:標的指數-履約價】or【賣權:履約價-標的指數】


時間價值(Time Value)

選擇權價值超過其履約價值之部分,稱為時間價值。當買權的現貨價低於履約價或是賣權的現貨價高於履約價,它就只有時間價值而無內涵價值。距離到期日的時間越近,它的時間價值也就越低。

計算方法:時間價值=權利金-內含價值

應用

選擇權的時間價值會隨著到期日的接近而快速遞減,因此標的指數若距離所選定的履約價愈遠,買方應適時停損出場以減少時間價值遞減的損失。

Delta

當選擇權標的物價格變動時對選擇權價格的影響。 例:若 delta=0.3 就表示當標的物價格變動1時,選擇權價格會跟著變動0.3。


Gamma

衡量 delta 的敏感度,也就是當標的物價格變動時,Delta 數值變動的大小。

Theta

theta參數可以用來衡量選擇權時間價值流失的速度。Theta 負值越大,選擇權的價格受到選擇權到期日逼近的影響越大。


Vega

當選擇權標的物價格波動一單位對選擇權價格的影響。 例:vega=5.83表示標的物波動率每增加 1%,該選擇權的價格就增加5.83。

隱含波動率

標的現貨指數、該選擇權之履約價、該選擇權之存續期間、市場無風險利率、市場股利率等五個參數經公式計算而得,一般多採用B-S Model或Binomial(二項數)Model,計算結果也會因使用不同的參數或不同的模型而有所不同,不論計算結果之數據為何,隱含波動率的參考意義在於相對性而非絕對性。